61、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如何提起法律救济?(第77条)
《劳动合同法》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因此,劳动者可能通过向有关部门请求处理、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三种途径获得法律救济。为了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作为实体法的《劳动合同法》没有对劳动争议的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等程序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劳动仲裁作为诉讼前置的现行规定予以肯定,而是留待即将制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规定。
6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违法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0条)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的,应当当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劳动合同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1条)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2条)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履行的强制性义务,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即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1月双份工资”向劳动者支付。作出这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就是促使用人单位能够在法律规定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三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5、违反约定试用期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3条)
《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第一,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只要劳动者已经实际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劳动者尚未履行的期间,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第二,支付赔偿金不能代替正常的劳动报酬。第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期间为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66、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4条)
《劳动合同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制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制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67、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应当承担什么当选责任?(第85条)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门;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68、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6条)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门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86条规定,劳动全责合同依照上述第28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9、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87条)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裣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但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6个月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受到支付经济补偿12年限制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不超过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12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面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工资6倍的数额支付赔偿金。
70、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经88条)
《劳动合同法》第8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