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本级拨付程序
1、建筑企业每季末凭参加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缴费结算单或参保人员花名册以及建设单位缴纳劳保基金收款收据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到建安保险科办理劳保基金拨付申报手续;
2、建安保险科根据建筑企业申报情况审核无误后,打印劳保基金拨付结算单,经业务员和科长审核签字后,加盖科室公章;
3、分管处领导审核;
4、主要领导审批;
5、报市财政社保科审核;
6、财务科凭财政社保审批意见办理转帐拨付。
(二)区、县(市)劳保基金拨付程序
1、建筑企业每季度末凭参加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缴费结算单或参保人员花名册以及建设单位缴纳劳保基金收款收据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到所在区县(市)劳保办办理劳保基金结算申报手续;
2、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打印劳保基金拨付结算单并签字盖章;
3、报市处建安保险科审核盖章;
4、市处分管领导审核;
5、市处主要领导审批;
6、报市财政社保科审核;
7、财务科凭财政社保审批意见办理转帐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