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或参保者本人持需要转入的证明材料到个帐科申报。
2、个帐科审核后,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接收函。
3、用人单位或参保者个人持接收函等相关资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移手续。
4、经二楼窗口财务人员确认转移资金到帐后,用人单位或参保者本人到一楼大厅办理申报录入手续。
5、二楼个帐科窗口业务人员录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