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劳社工字[2006]95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意见》,精心组织并认真做好我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现将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归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归集的原则
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归集采取做实基金按规定方法预算,对做实的补助资金(不含中央财政补助)下拨和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归集上解同步进行,2007年年初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对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做实情况审核结算。
二、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预算
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2006年全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0.03。
2006年全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2005年全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1+2006年全省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预计增长率21%)。
三、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归集与上解
(一)省、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设立单独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财政(归集)专户。
(二)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2006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负担的预算数和财政补助从收入户和财政专户划入同级财政设立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财政(归集)专户。
(三)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在2006年12月25日前将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预算数的基金直接上解省财政厅设立的做实个人账户基金财政(归集)专户。
四、工作要求
(一)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按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按时按质完成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的归集与上解工作。
(二)市(州)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省政府《湖南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迅速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工作。县(市、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市(州)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本级负责做实个人账户的局(处)领导和做实个人账户机构负责人,以及所属县(市、区)专职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上报省财政厅社保处、省社保局个人账户管理处,以便联系工作。
(三)市(州)、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2006年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统计工作,准确计算2006年做实个人账户基金额,为迎接省社保局审核结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