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劳动力市场最新
·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
·关于调整我市2007年最
·关于开展2007年度职业
·关于对全市民办职业培
·我市全面开展社会保险
·防止养老保险基金不必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政策法规 - 企业养老保险
 
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决定从20077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200771日起,给200612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20061231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增加1元的月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超过40年的按40元调增。

2、在1项普调的基础上,对没有参加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套改、等级工资调标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参加了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退休人员以及从开始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就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3、在1项普调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政工师和高级技师)的企业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同时符合23项条件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基本养老金,两项不能重复享受。

4、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人员,按湘政发[1997]43号文件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而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人员以及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未达到病退年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增加1元的月基本养老金。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00七年八月十六号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劳动局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 办: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
电 话:0736—7817108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劳动力市场大楼  E-mail:cdldj@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