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6年度全市
·常德市劳动力市场最新
·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
·关于调整我市2007年最
·关于开展2007年度职业
·关于对全市民办职业培
·我市全面开展社会保险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政策法规 - 企业养老保险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参保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劳社发〔2003142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和参保职工退休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决禁止扩大提前退休范围和放宽提前退休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除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提前退休条件外,现行政策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和条件为: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纳入全国关闭破产项目计划的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边远的军工企业;
  2、国务院国阅〔199933号文件规定纳入全国关闭破产项目计划的军工企业和工贸企业;
  3、国务院确定的111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我省列入试点城市的为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岳阳市。同时,列入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范围又仅限于试点城市市区内的国有工业企业和试点城市管辖的县(市)内的市属以上(含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不包括试点城市管辖的县(市)属企业。
  根据以上规定,其他任何地区和单位均不得因企业改制擅自扩大提前退休范围,放宽提前退休条件。对目前部分地区违反上述规定,在非试点城市和试点城市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使用提前退休政策的,必须依法纠正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已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所应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不得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由此增加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省将不列入对各地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二、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业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已离退休人员留足有关费用
  企业实施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必须为其已离退休人员留足人均预期10年余命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和按本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6%计算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一次性拨付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工残退休者除外)的提前退休人员,还要预留提前退休年份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支付基本养老金年份所需的费用。凡未按上述规定留足有关费用而形成的缺口,不得列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所需费用由批准关闭破产方案的同级政府负责。
  三、规范职工退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参保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中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下述办法计算。
  1、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按公历年度计算基本养老金,职工退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按湘劳〔19985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中断缴费的,计算每年指数时,还应按湘劳社发〔200268号文件规定执行。有关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
  2、过渡性养老金的拦头计算。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中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仍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7]4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但对过渡性养老金水平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的部分进行拦头计算。具体办法为:
  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按足月计,15年(含15年)以下的,过渡性养老金不得超过职工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视同缴费年限,拦头比例提高1%,最多不得超过职工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5%
  四、严禁自行增加统筹项目和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
  各地要严格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项目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得将国家和省未统一规定、基本养老金之外的项目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不得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严格控制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各地要对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未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自行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自行增发部分退休人员有关补贴的,要坚决纠正。由此增加的支出,不得列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和计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缺口,省将不列入对各地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
  上述规定,各地必须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职工退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

 

职工退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

  

    职工退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办法为:
  1、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中每年指数的基本计算。用1995年至退休当年职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1994年至本人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建立个人账户当年至退休当年职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对应除以建立个人账户前一年至本人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每年指数。
  2、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每年指数的扣减计算。按以上办法计算每年指数时,还应按湘劳社发[2002]6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一年中12个月未缴费的,当年指数为零;一年中缴费未满12个月的,当年指数为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实际缴费月数再除以12(应缴费月数小于12的,除以应缴费月数)。
  3、职工本人每年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职工本人每年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分别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当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当月至年底期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第二年至退休前一年每一年度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职工每年4-12月份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当年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若在当年1-3月份退休的,为职工1-3月份的月平均缴费工资;若在当年4-12月份退休的,为职工4-12月份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4、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将按以上办法计算的每年指数相加,除以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年度至退休年度的缴费年限,得出平均指数,再用平均指数乘以职工本人退休前一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得出本人退休前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具体计算公式为:

2005-2006 版权所有:常德市劳动局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 办: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
电 话:0736—7817108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劳动力市场大楼  E-mail:cdldj@changde.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