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部分就业困难对象就业难的问题,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根据《常德市选择部分企业集中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在武陵区、德山开发区分别选择6家和4家集中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企业。
欢迎符合集中援助就业企业条件的用人单位见公告后,积极向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登记。用人单位一经确定为常德市集中援助就业企业,将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费补贴、小额信贷支持等有关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联系电话:0736—7813533
联系人:舒栋成
常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集中援助就业企业的条件
1、企业经过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2、有吸纳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积极性;
3、企业守法经营,没有拖欠职工工资的不良纪录;
4、生产经营正常,生活设施适应企业需要;
5、具有吸纳援助能力,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在10人以上。